您好,针对您的附条件赠与合同和附义务赠与合同的区别问题解答如下, 所谓附条件赠与,是指当事人对赠与行为设定一定的条件,把条件的成就与否作为赠与行为的效力发生或消灭的前提。在附条件的赠与中,条件的成就与否关系到赠与合同的效力。当条件尚未成就时,赠与的权利义务虽已确定,但效力却处于未定状态。而附义务赠与合同是指在赠与合同中赠与人对其赠与附加一定的条件,使受赠人负担一定的义务。附义务的赠与,赠与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生效;但如果不履行义务,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合同。例如:如:张三对李四说:如果明天下大雪,我就将一套红木家具赠送给你。又说:我要将300册藏书赠送给你,但你不得转让给第三人,否则我就有权收回。那么前者是附条件的赠与合同,后者是附义务的赠与合同。
2020-08-28 13:27:42 回复专业解答赠与人可依法通过明确告知受赠人并提出撤销请求,或在不同意或诉讼中提交法院申请撤销附条件赠与。受赠人需退还财产后,赠与契约失效。赠与人有权在受赠人严重侵犯权益、未履行抚养义务或违反契约义务时行使撤销权。
专业解答我国法律明确,赠与合约的附加条款如要合法生效,需建立在各方真诚、诚信的基础上,参与方需有民事行为能力;内容不能违反法律、公序良俗;形式需符合法律规定;并需遵循相关细节规则。这些条件共同确保了赠与合约的合法性。
专业解答法律规定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即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能任意撤销。
专业解答赠与合同在一定条件下可撤销,如财产未转移所有权,赠与人可撤销。但公证或公益性质的赠与不受此限。公证过的赠与合同只能通过法定情形撤销,如侵犯赠与人或其近亲属权益、未履行抚养义务等特殊情况。
专业解答法律专家解析:附条件赠与合同成立需赠与人真实意愿并书面确认,受赠人明确接受;合同自签署时生效,一方承担责任并被默许视为成立;赠与需双方自愿,可附条件,受赠方须履行义务。《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六百五十七、六百六十一条对此有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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