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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管辖的划分有哪些依据
你好,我国法律对于立案管辖的划分依据的有关规定,1.立案管辖的概念。立案管辖,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之间,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范围上的权限划分。立案管辖所要解决的是哪类刑事案件由公安司法机关中的哪一个机关立案受理的问题,即确定:哪些刑事案件不需要经过侦查,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哪些刑事案件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哪些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或其他侦查机关立案侦查。 2.立案管辖的划分依据。立案管辖主要是根据下列因素划分的:(1)公安司法机关的性质与诉讼职能。我国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分工不同,应根据其各自的性质和诉讼职能划分管辖范围。(2)案件的性质和复杂程度等。一般而言,案件比较重大、复杂的,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涉及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不需要侦查的轻微刑事案件,由人民法院立案审理。
专业解答刑事案件地域管辖主要依据我国法律规定,由犯罪发生地法院管辖。若被告现住所地法院审理更合适,也有管辖权。当多个同级法院均有管辖权时,最先受理的法院负责审判。特殊情况下,案件可能移交主要犯罪地法院审理。
律师解析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刑事案件应由犯罪实施地区的人民法院管辖审理。 但是,如若案件交由被告人的现住所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审判更为合适的话,那么该法院也将有资格对案件进行审理审理。 第二十五条的内容表明了当几个具有相同级别监管权力的人民法院同时拥有针对某起案件的管辖权时,应由最先收到此案申请并着手处理审理的人民法院负责审判。 在情况特殊之时,也有可能会把案件移交至主要犯罪行为发生地点的人民法院进行审判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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