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新疆法律咨询 > 喀什法律咨询 > 喀什收养赡养法律咨询 > 解除收养关系的案件原告必须参加庭审吗

解除收养关系的案件原告必须参加庭审吗

周** 新疆-喀什 收养赡养咨询 2020.08.24 20:36:10 494人阅读

解除收养关系的案件原告必须参加庭审吗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喀什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喀什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您好,关于解除收养关系的案件原告必须参加庭审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双方当事人想解除收养关系,如果双方达成一致协议,需要双方一起到办理收养手续的民政部门提交材料,申请解除收养关系。如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一方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或律师出庭参加诉讼,当事人本人可以不出庭。《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第九条收养关系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收养登记证和解除收养关系的书面协议,共同到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第十条收养登记机关收到解除收养关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应当自次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收养法规定的,为当事人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收回收养登记证,发给解除收养关系证明。《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第五十九条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2020-08-24 20:37:10 回复
律图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婚姻家庭问题#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律图网婚姻家庭律师#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一,被立案受理后,借条原件一般应当由当事人自己保管,直到开庭举证时,原告才向法庭递交;

二,开庭时递交给法庭的借条原件,如果调解或者判决结案,就必须由保存在卷宗中,不会再给原告了,因为这是处理案件的依据;

三,如果原告撤回,原件会退还给当事人,由当事人保存。
《民事诉讼法》
第七十条规定: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

解答如下,
一、离婚案件的原告本人必须出庭
1、离婚案件原告即使委托了代理人,也应当本人亲自出庭。因为离婚与否是涉及人身权利的重大问题,应当由本人作出,即使原告聘请了律师作为代理人,并特别授权给律师,律师也就财产等部分有权代表原告作出处分,律师是无权就身份关系方面的进行处分的。如果原告本人不出庭,将作为撤诉处理。而撤诉后的6个月内,原告是无权就同一理由再次离婚的(协议离婚和被告离婚可以的)。
2、原告有合理的客观理由不出庭的,必须提交书面意见。民事诉讼法第62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出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提交书面意见。”特殊情况一般指原告身患重病、因为自然灾害无法出庭等客观原因。
3、离婚案件中原告缺席的,被告反诉,缺席判决。民事诉讼法第129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允许中途退庭的,可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二、离婚诉讼中,被告并可以不到庭参加诉讼民诉法第130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三、缺席方的权利救济和保护不论缺席方是的确无法获知诉讼离婚开庭信息,还是恶意回避的,只要缺席方认为财产分割有错漏,或者对子女抚养权有异议,或者对债务承担比例不服的,缺席方都可以就财产和子女提起申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和变更抚养权;或者缺席方重新提讼,请求依法重新财产或变更抚养权。但是在判决双方离婚并且判决已经生效的情况下,缺席方不得就离婚提起再审。
四、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不在国内居住的,可以委托律师办理,本人不回国参加诉讼。

对于民事诉讼原告必须出庭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涉及婚姻的官司当事人必须到庭,其他的民事诉讼,可以委托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原告无理由拒不到庭,按撤诉处理;被告无理由拒不到庭,按缺席判决。离婚案件原告即使委托了代理人,也应当本人亲自出庭。因为离婚与否是涉及人身权利的重大问题,应当由本人作出,即使原告聘请了律师作为代理人,并特别授权给律师,律师也就财产等部分有权代表原告作出处分,律师是无权就身份关系方面的进行处分的。如果原告本人不出庭,将作为撤诉处理。而撤诉后的6个月内,原告是无权就同一理由再次离婚的(协议离婚和被告离婚可以的)。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收养效力
10170人阅读

我国法律明确了收养的相关条件,比如说年龄限制等内容,那么收养协议的效力哟偶哪些,收养成立的效力是怎样的,收养的效力具体包括哪些呢,合法的收养手续流程是怎样的呢,以及收养协议的效力在我国是怎样的?快和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赡养义务
18618人阅读

子女对年满60周岁的父母具有赡养义务,今天小编为你介绍赡养义务的一些规定,那么赡养义务成立时间是多少久呢,以及赡养义务内容包括哪些,赡养义务的非均等承担规定是怎样的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快和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赡养纠纷
17387人阅读

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这是我们大多数人对于赡养的基本认识,赡养纠纷在我们生活中也时有发生,那么关于赡养纠纷都有哪些具体规定呢,赡养纠纷诉讼状怎么写,赡养纠纷法律规定具体有哪些,赡养纠纷管辖法院是怎样的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快来了解一下吧!

赡养协议
51875人阅读

今天为你介绍赡养协议的相关知识,那么子女赡养协议书怎么写,简单的赡养协议怎么写,签订赡养协议书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呢,以及赡养协议起诉状怎么写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下面为你详细解读!

涉外收养
5373人阅读

收养的条件和要求,国家有着明确规定,比如说涉外收养的知识,那么涉外收养程序有哪些固定,包括涉外收养法律适用条件有哪些,涉外收养登记的要求有哪些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下面为你详细解读!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展开更多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