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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超市生活用品共8次,总金额1800元,没有前科。能否取保候审出来吗?

梁** 福建-厦门 取保候审咨询 2020.08.24 07:03:09 369人阅读

盗窃超市生活用品共8次,总金额1800元,没有前科。能否取保候审出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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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020-08-24 07:04:0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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