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房屋继承遗嘱该怎么写才有效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房产遗嘱书
立遗嘱人:,男,岁,省县人,住县小区号。我今年岁,且患有心脏病,身体随时可能发生意外,故特立此遗嘱,表明我对自己所有的财产在我去世之后的处理意愿。我和我的后妻现共有以下财产:
一、原籍省县小区有产权房2套3间2厅,1套一间一厅,共平方米家具共有件,其中(注:别的财产)
二、有县银行定期存款一张,存有人民币元。
为了在我死后,在财产分割上不发生纠纷,现对我的后妻各自的财产加以明确,并对我自有的财产提出如下的处理意见。
一、后妻现年岁,无亲生儿女,丧失劳动力。我们结婚年,她对我关怀备至。对我和她共有的财产应先行明确她所有的部分。一间一厅平方,存款中的元归后妻所有,(注:写明个别财产)。
二、我的财产在我死后按如下方式予以分割和继承:
1.一套3间2厅平方由长子继承(注:再写明个别财产)。
2.一套3间2厅平方由长女继承(注:再写明个别财产)。
本遗嘱一式四份,经公证机关公证后,分别由后妻,子,女各执一份。
立遗嘱人:(签名盖章)
证明人:(签名盖章)
(签名盖章)
(签名盖章)
年月日遗嘱。
专业解答尚未办理房产证的继承房屋,遗嘱撰写方式是如何的房屋尚未办理完成产权证书时,关于其所有权的合法处置方式包括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以及录音遗嘱等四种形式。但是,若在特定情形之下,如被继承人的健康状况极为危急且现场旁观者人数达到两名或以上,亦可通过口头遗嘱的方式进行遗产分配。然而,一旦危机情况得以缓解,口头遗嘱便将失去法律效力。
专业解答房产继承遗嘱要确保法律效力,需注意:遗嘱人需具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真实合法;明确房产继承者及基本信息;符合法律形式,如自书遗嘱需亲笔签名、注明年月日。修改或补充时,变动处应签名或盖章。遵循这些要求,可确保遗嘱的法律效力。
专业解答在尚未完成房屋产权证书办理的情况下,针对房产进行遗嘱安排存在以下几种方式: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以及录音遗嘱。如若被继承人在执掌财产期间遭遇紧急状况,并且此时现场还有两名以上的见证者在场,也可进行口头遗嘱的设立。然而,当危机状况得以缓解之后,口头遗嘱便会自动失效。
专业解答为保障房屋继承遗嘱的法律有效性,需确保遗嘱意思表示真实、充分。遗嘱应明确立遗嘱人身份、意愿、财产种类及数额、继承人份额等,并由立遗嘱人、证明人、代书人签名盖章,注明日期。根据《民法典》,自书遗嘱应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遵循这些步骤和法律规定,可以确保房屋继承遗嘱的法律效力。
专业解答房产继承遗嘱要确保法律效力,需注意:遗嘱人需具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真实合法;明确房产继承者及基本信息;符合法律形式,如自书遗嘱需亲笔签名、注明年月日。修改或补充时,变动处应签名或盖章。遵循这些要求,可确保遗嘱的法律效力。
律师解析 房屋遗嘱继承应当这样写: 1、自书遗嘱应当由遗嘱人亲笔书写; 2、代书遗嘱、打印遗嘱、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和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口头遗嘱应当是在危急情况立的,危急情况结束后,口头遗嘱就无效了; 3、遗嘱人想理公证遗嘱的,应当去公证机关办理,公证机关出具公证书后,遗嘱就立好了。
律师解析 房屋遗嘱继承应当这样写: 1、自书遗嘱应当由遗嘱人亲笔书写; 2、代书遗嘱、打印遗嘱、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和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口头遗嘱应当是在危急情况立的,危急情况结束后,口头遗嘱就无效了; 3、遗嘱人想理公证遗嘱的,应当去公证机关办理,公证机关出具公证书后,遗嘱就立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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