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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交到检察院之后,检察院要对交来的材料进行审查,时间为一个月,案情特殊,可以延长半个月。
期间,检察院会找当事人,进一步了解案情,然后提起公诉。
如果证据不足,检察院可以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一退一回最长两个月,可以退两次,这样可以再最长延长四个月。
法律链接:《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人民检察院审查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期限。
2020-08-21 20:39:23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