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相对普通的民事诉讼赔偿范围较小,原则上只支持实际的物质损失,除了交通肇事罪外,一般都不支持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以及精神损失费。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适用解答》第41问-答,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范围为两类:
第一类是人身损害赔偿,包括
(1)医疗费
(2)误工费
(3)护理费
(4)交通费
(5)住院伙食补助费
(6)被抚养人生活费
(7)丧葬费
第二类是财产损害赔偿,包括(1)因犯罪行为而遭受损坏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物损失。(2)犯罪行为损坏的财物所必然产生的经济损失,如修理费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六条
【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
【法律意见】
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后,
第
一,如果撤回,或者被驳回,还能再单独提起民事诉讼。
第
二,如果调解,或者作出判决,就不能再单独提起民事诉讼了。因为一事不再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一十四条 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 人民对下列,分别情形,予以处理: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下面为大家解答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另案起诉 :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刑事案子都能“附带民事赔偿”,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八条规定: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只有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
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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