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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两年了,财产分配能反悔不?

严** 四川-凉山 离婚咨询 2020.08.17 06:54:05 451人阅读

离婚协议两年了,财产分配能反悔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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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婚姻法》规定,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离婚后、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2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3)所以说你可以让你的朋友完全不用担心
1)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九条的规定,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胁迫等情形,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对于这个情形的诉讼时效《婚姻法解释(一)》第31条规定:“当事人依婚姻法47条规定想人民提讼、转移、变卖:关于债务问题,只对夫妻两人有效,人民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离婚时,一方隐藏: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本条规定也就是说,协议离婚后一年内,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可以少分或不分,债权人仍可向其任意一人追偿或者向其二人一起追偿,可以向人民提讼。补充、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
2)但是对于订立离婚协议时一方隐瞒财产的,除非订立协议时存在欺诈,一方对财产分割反悔是无效的,只不过一方偿还债务后,可以向协议中约定的应当承担该债务的一方追偿。如果双方签订的协议给债权人通知过

2020-08-17 06:55: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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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离婚财产协议的反悔法律后果分为以下两种情形。第一种,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经民政局离婚备案后,即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对双方均有法律的拘束力,任何一方都不得反悔。 二,就双方虽已签署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但并未至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备案手续,则该协议并不发生相应的法律效力,任何一方均可以反悔,不予履行。 三,如果已经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则该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相应的法律效力。如果一方在一年内进行反悔,则可以要求向人民对财产分割进行重新处理。但若查明,在订立离婚协议时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则会对该诉讼请求不予支持,予以相应的驳回。

离婚协议书遗漏财产分割的解决方法前后有几份离婚协议书效力纠纷
1、后签订的协议优于先签订的协议一般在民政局备案的那份离婚协议为最后签订的协议,因此,在民政局备案的协议应具有最强的效力,除非当事人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之后另有约定。既然已办理离婚登记,在民政局登记之前所产生的离婚协议书自然也具备了生效条件。若在办理离婚手续后,双方又达成了新的协议,新的协议效力优于民政局备案协议的效力。
2、争议内容有处理的协议优于争议内容没有作出处理的协议当事人办理离婚手续前若先后签订了几份离婚协议,后签订的离婚协议内容并未涵盖前面离婚协议中的某些内容,在前签订的这些内容也具有明确性和可操作性。在这种情况下,若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书之后没有协议,而民政局备案协议书中涉及的约定,以民政局备案的协议书中的约定为准;若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约定没有涉及而之前的离婚协议书有详细的可操作的具体描述,应该说之前约定为有效,对双方具有约束力。若民政局离婚登记中的离婚协议没有涉及,而之前的几份离婚协议中的约定有矛盾的,以最后一份离婚协议书中的约定为准。遗漏财产的分割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3条的规定,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47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在离婚后未满一年的,因反悔原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协议,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法院受理有法律依据。离婚后超过一年的,不能再就财产分割协议进行反悔。
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协议反悔,关键在于如何认定双方在离婚时达成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协议是否存在欺诈和胁迫行为。按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规定,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失或者以给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的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胁迫行为。因此,当事人可根据上述理由分析在分割财产时是否存在有欺诈和胁迫行为。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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