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培训学校就职 2018年学校开分校 原始股东找我谈入股,当时新校区有两个股东,算上我三个,我是18年4月入的股,截止2019年9月份,分校一直是盈利的,但是在账目上还有钱的情况下,学校却给老师们发不下来工资,一拖再拖,后来发现是总校一个股东的老公(非公司股东)私自挪用了钱,在这种情况下,我的个人利益受到了损失,我要求退股。18年年底的分红也不合适,给我打了欠条,但是也一直不给我。19年8月份第一次约谈,说好了给我按照合同上面所说,全额退股,并支付我的分红,约的是9月1日核算,到了9月1日,对方以各种理由推脱不核算,并威胁我要我自己出卖股份,合同里面明文规定不能买卖股份,只能公司全额退股。十月十一月十二月分别约谈,每次都说好了定时间所有股东在场情况下核算清楚了给我解决,但是约好的时间打电话,每次都说是各种理由推脱不见。最近一次联系要分红,又说分红没算合适,要重新核算,我想知道股东退股分红如何核算,这种情况下我应该直接起诉还是采取哪些有效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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