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家里有老人去世了,留下两套房,所以现在就涉及到了一个关于房屋继承权的问题。但是我们家里人都不是很了解这方面的东西,想问一下房屋继承权是什么?
如果有遗嘱 就按照遗嘱分配
如果没有遗嘱 就按照法定继承
没有遗嘱的 应该确定哪些人是可以作为继承人
继承人第一顺序(配偶 子女 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 祖父母 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专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最后才是确定各继承人的份额
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遗产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属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1)继承必须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开始。法律规定的继承权,只是继承人享有的一种期待权,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死亡,继承关系就不会发生,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以后,继承权才会成为既得权。遗嘱继承权的实现,必须存在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遗嘱和被继承人已死亡,否则遗嘱继承关系也不会发生。如父母健在,其房地产子女就不能继承。父母意愿将自己的房产赠与子女是可以的,但这种行为叫生前赠与,不叫继承。
(2)继承遗产的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即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我国继承法确定的法定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3)继承人依法取得的遗产,必须是被继承人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或者是依法可以继承的其它合法财产权益。不能把家庭共有财产、夫妻共有财产以及合伙财产不加分割作为遗产来继承。像这样的财产必须分割以后属于死者个人所有的部分才是遗产。一切非法所得的财产不属于遗产,不得继承。
(4)不能依法继承的房产包括只有使用权而没有产权的房屋、违章搭建的房屋、超过最长保护时效的房产、权利人生前已经赠与且去世前未撤销的房产。
(5)房产继承可以登记为按份共有也可以进行析产,房产析产的房屋归属应该结合被继承人在房产中的份额大小、他处住房情况、房屋实际居住情况、履行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一方有权要求对方支付相应价值的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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