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计税:
(1)零税率:零税率是在计算缴纳增值税时,销项税额按照0%的税率计算,进项税额允许抵扣。
(2)免税:增值税中的免税只是免去某一生产、流通环节的税款,其他各环节税款则不能免除,且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
2、核算:
(1)零税率:实行零税率的其进项税额允许抵扣,涉及进项税额的退还。同时,销售零税率的货物,其销售额计入全部销售额,销项税额为0。因此,零税率货物进项税额需要进行核算,销项税额不需要进行核算。
(2)免税: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会计核算中进项税额直接计入货物的成本。销售免税货物,只能开具普通发票,其收入计入销售收入,不计算销项税额。因此,免税货物的进项税额与销项税额都不需进行核算。
3、管理:
(1)零税率:零税率是增值税的一档税率,只要符合文件规定,就可以适用零税率,无须税务机关审批或备案。
(2)免税:免征增值税属于税收优惠,要按照税收优惠管理的相关要求,或先经税务机关审批,或报送税务机关备案。
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21〕36号)规定,一般纳税人发生下列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 1)公共交通运输服务; ( 2)经认定的动漫企业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动漫脚本编撰、形象设计、背景设计、动画设计、分镜、动画制作、摄制、描线、上色、画面合成、配音、配乐、音效合成、剪辑、字幕制作、压缩转码(面向网络动漫、手机动漫格式适配)服务,以及在境内转让动漫版权(包括动漫品牌、形象或者内容的授权及再授权); ( 3)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收派服务和文化体育服务; ( 4)以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 ( 5)在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有形动产租赁合同; ( 6)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 ( 7)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 ( 8)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 ( 9)销售其2021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 ( 10)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 (11)出租其2021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 (12)公路经营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收取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费。 (1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一般纳税人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需要到主管国税机关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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