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赌博被抓,几天后又看见她在家里聚众赌博了,我听说是她被取保了,我不服气,是我举报她的,我认为这种强制措施不当可以撤销吗,她又没怀孕啥的,怎么就又被放出来了,还扬言报复我,我怎么办
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根据法律规定,逮捕由人民检察院批准,由公安机关执行。逮捕作为一项有法律效力的批准决定,它是经过认真审查侦查机关提供的证据材料基础上作出的,因而是严肃的,一经作出,公安机关就应当执行逮捕;但另一方面,公安机关在执行逮捕过程中如果发现了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该逮捕的情况,有权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以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但是,公安机关在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以后,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这样规定,既考虑到了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需要,又考虑到了加强检察机关对刑事诉讼活动的监督的要求。
2020-07-20 15:19:48 回复
司法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这里的“强制措施”既包括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也包括拘留和逮捕,所谓“不当”,主要是指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了不适当的强制措施或者对不应当采取强制措施的采取了强制措施。如对应当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拘留、逮捕或者对有社会危险性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却采取了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对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采取了强制措施等。如果有这些不当的情况发生,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发现后,应当及时纠正。纠正的方法有撤销或者变更两种。“撤销”是指公、检、法机关对自己作出的采取的强制措施的决定予以撤销。“变更”是指改变了强制措施的种类。
2020-07-20 15:07:48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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