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来在银川上班,可后来解除劳动合同了,现在查来了,把我的低保取了
因为劳动者翘班达到了严重违背用人单位合法制定的规章规则的限定的,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39条的限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取要求的;
(二)严重违背用人单位的规章规则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导致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导致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议,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
第一项限定的情形招致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职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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