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接到了中介的电话,本来也想换新房住,我和老公也就去看了新房,感觉还不错,和职业顾问也谈得不错就定了下来,购房合同什么都签了的,但是我却把购房借款合同丢了补办行吗?
1、没有关系,影响不大;
2、购房合同可以找开发商复印一份自己留存;
3、首付收据给开发商出具一个丢失证明,然后取得一个开发商留存的收据的复印件就行;
4、以后办房产证时,开发商会给你开购房发票,有了发票就行了。
如果是在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丢失的,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如果是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没有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丢失的,应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到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如果是在做完预售登记,已经办理好银行按揭手续后丢失的,则购房者除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因为原先的购房合同已经注销了,换成新的合同,也就是说购房者和银行所签的借款合同里的合同号已经发生变化了,尽管购房合同里面的内容没有发生变化,但依据《合同法》规定,该借款合同已经发生变更,所以需和银行签订变更合同。
2020-06-29 15:10:2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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