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同事前几个月就离职了,现在单位拖欠工资不给我同事向劳动局提起了劳动仲裁,我现在想帮忙给问一下劳动者对一裁终局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应该怎么处理呢?
根据《劳动法》第82条的规定,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那么,如果有异议呢,根据《劳动法》第83条的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020-06-26 17:35:1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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