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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别墅里的花园算宅基地面积吗?

159****6473 浙江-温州 宅基地咨询 2020.06.20 20:48:50 302人阅读

请问别墅里的花园算宅基地面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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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参照国家标准,地方的政策都是要符合国家标准的。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有说非农户不得买宅基
集体土地使用证上的发证面积指的是政府批准多少地给你建房。你起的房子的面积只能小于或者等于发证面积。
宅基地面积和集体土地使用证上的面积应该是一样的,都是同个意思。现在地籍调查一般会有两个面积:实际土地面积和使用权面积。使用权面积指的也是政府批准给你的面积。

2020-06-20 20:53:50 回复

你好,只要在房屋产权证登记范围内的都属于民宅范围。如需要进一步法律帮助可以与我联系。

现在的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城镇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农村集体组织成员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宅基地一般会丈量并予以明确菜园地一般是宅基地的范围内,这样,宅基地的使用权人就可以自然享有菜园地的使用权。自留地是土地承包到户以前,就是生产队(也叫集体)的时候,土地是以生产队为单位,统一计划、生产、统一管理的。为了解决各农户吃菜的问题,就适当划分一部分土地留给各户种菜吃的,这部分土地就叫“自留地”,有的地方也叫“菜园子土”。生产队的土地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后,自留地的土地性质不变,直到现在仍然还是自留地。不包括在承包地内。农村村民的自留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给农民个人使用的少量的土地和山坡地或山岭地。自留地长期归农民使用,种植物归农民个人所有,作为农民个人生活和收入的补充来源。在巩固和发展集体经济的同时,应当鼓励和扶持农民耕种自留地,增加个人收入。按照法律规定,自留地、自留山不准买卖、出租和转作宅基地。《土地管理法》第8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使用宅基地:
居住拥挤,宅基地面积少于规定的限额标准的;
因结婚等原因,确需建新房分户的;
原住宅影响村镇规划需要搬迁的;
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回原籍落户,农村确无住房的:包括批准回乡定居的职工、离退休干部、复员退伍军人、回乡定居的华侨、港澳台同胞等非农业人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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