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改,就是开始上幼儿园了也可以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 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精神,公民申请更改姓名不应附加任何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十八条,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十八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解答如下, 幼儿园歧视还不算多重要,但最好还是入了,免得出问题学籍是指一个学生属于某学校的一种法律上的身份或者资格,登记学生姓名的册子,专指作为某校学生的资格。2013年9月1日起,全国已经初步建立了小中大学籍的信息管理系统。根据教育部要求,各地要统一使用“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省内各地已经在今年6月底起逐步开展。这次学籍采集对象是所有幼儿园的孩子,包括老生和新生。只有经过教育部门审批的幼儿园才有资格在“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目前,就读无证幼儿园的孩子将无法拥有学籍。“孩子的信息进入‘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才意味着孩子有了学籍。”孩子读完幼儿园进入小学,学籍自动升到小学;小学只需要录入孩子在幼儿园的学籍号,即可将学籍档案调入小学,而如果中途转学,不管是转学到市内幼儿园,还是市外幼儿园,幼儿家长都需要到原就读园办理学籍转学证明及手续,学籍号也会跟着走。如果幼儿信息未录入该系统,将来读小学就会出现无学籍情况,给孩子正常就学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人身损害赔偿是最为常见的诉讼案由之一,人身损害赔偿法都有哪些具体规定呢,那么身损害赔偿法全文内容有哪些,人身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规定是什么,以及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是多久呢,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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