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婆是因为聚少离多产生嫌隙,感情也逐渐消磨殆尽,所以我们商量了打算协议离婚,现在因为知道民法典有冷静期的说法,想问问协议离婚存在冷静期吗?
《民法典(草案)》第1076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订立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民法典(草案)》第1077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且,离婚冷静期制度只适用于协议离婚。
2020-06-02 15:12:5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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