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公安机关把资料提交到检察院,检察院下了逮捕,然后现在公安机关还在做最后一次调查;请问还可以取保候审吗?
逮捕后也可申请取保候审,要看案件具体情况。本人系专业刑事律师,若需要详细咨询,可点击头像联系。
2020-06-02 09:34:57 回复
是的,刑事拘捕必须要把手续交给检察院。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限定: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准许逮捕书,连同案卷手续、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准许。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能够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第六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准许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检察长决定。重大案件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第六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准许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准许逮捕或者不准许逮捕的决定。对于准许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准许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借口,需要增加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2020-09-30 01:30:18 回复专业解答当公安机关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时,需提交“提请批准逮捕书”及完整案卷和证据至同级检察院。检察院会全面审查以决定是否批准逮捕。对于重大案件,检察院可能派员参与公安机关的讨论。这一流程确保了逮捕决定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专业解答结合我国《刑事诉讼法》中的规定来看,犯罪嫌疑人一旦被司法机关决定逮捕的话,那么在逮捕之后将会被羁押在当地的看守所,不过也有可能是监狱。前者是法院判决生效前关押的地方,后者是法院判决生效后需要送监狱执行的关押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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