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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下如何鉴定采购项目招标拆分?

ask****759 北京-东城区 工程招投标纠纷咨询 2020.05.24 11:01:39 2424人阅读

您好,请问下如何鉴定采购项目招标拆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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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不算违法,不过出现这种问题可以直接向上级政府申诉,或者直接找上级监察局,投标无效是最简单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处罚。投标人未中标的,对单位的罚款金额按照招标项目合同金额依照招标投标法规定的比例计算。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的情节严重行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1年至2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
(一)以行贿谋取中标;
(二)3年内2次以上串通投标;
(三)串通投标行为损害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
(四)其他串通投标情节严重的行为。投标人自本条第二款规定的处罚执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内又有该款所列违法行为之一的,或者串通投标、以行贿谋取中标情节特别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法律、行政法规对串通投标报价行为的处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你好,公开采购的项目都是要公开招标的,不同的合同价值招标的条件也是不一样的,若是合同内容是服务类的,则必须重新招标。所以公开采购项目续签合同不用招标是不可能的。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属于行政法规,效力比部门规章高,当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与部门规章的规定冲突时,无论该部门规章属于招标投标领域还是政府采购领域,均应归于无效。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对于政府采购的招标投标项目的法律适用衔接问题予以了合理安排,政府采购的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的,适用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部门规章的规定,不适用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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