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名义对外投资分回利息或者股息、红利的,应按《通知》所附规定的第五条精神确定各个投资者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分别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率是5%到35%,按照5级超额累进税率执行。现在很多人都参与到合伙企业经营中,成为合伙人,如果有分红收入,合伙人需要缴纳个税。如果是合伙企业的普通员工,缴纳个税是按照7级税率,最高是45%。投资者在预缴个人所得税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并附送会计报表。年度终了后30日内,投资者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并附送年度会计决算报表和预缴个人所得税纳税凭证。
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向企业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纳税申报时,应附注从其他企业取得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其中含有合伙企业的,应报送汇总从所有企业取得的所得情况的《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汇总申报表》,同时附送所有企业的年度会计决算报表和当年度已缴个人所得税纳税凭证。
综上所述,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应当缴纳个税,根据税法规定,其适用的税率是5%到35%,总计分5个等级。合伙人应当在每月收入产生的时候缴纳个税,在申报个税的时候,向税务机关提交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如果本期没有缴纳,则在下月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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