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路上,不知道根一个公交车剐蹭了,后视镜有一点轻微划痕,当时没注意,直接开车走了,事后发现了,当时报警备案了122,现在不知道谁剐蹭的谁,这个算逃逸吗
是否属于逃逸以交警作出的认定结果为准,如对认定结果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2020-03-31 09:48:57 回复
剐蹭后不知情不算逃逸。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的同时,擅自逃离事故现场,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刑事、行政责任无法确定,其目的在于推卸、逃脱责任的行为。
1、
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条件是为逃避法律追究。
2、
其次,交通肇事逃逸并没有时间和场所的限定,不应仅理解为逃离事故现场,对于肇事后未逃离(或未能逃离)事故现场,而是在将伤者送至医院后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时候逃跑的,也应视为交通肇事后逃逸。而对于其他特别恶劣情节,《解释》第4条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
(1)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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