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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孕妇怀孕期间效益工资可以下调吗?我该如何维权?

李** 贵州-黔东南 工资福利咨询 2020.03.27 15:01:49 356人阅读

我的工资是有基本工资和效益工资两部分的,自从今年怀孕后可能身体是身体不适导致工作状态不太好,上周接到通知说要下调我的效益工资,请问孕妇怀孕期间效益工资可以下调吗?我该怎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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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该行为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强制性规定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资报酬的,否则您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2020-03-27 15:12:4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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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单方给劳动者降工资的做法是违法的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实际上,调整工资水平,必须建立在与劳动者协商并取得劳动者书面同意的基础上,否则,单方将定工资水平属于违反劳动法规定的行为。

2020-03-27 15:02:4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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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怀孕期间如果不适应原岗位工作,经与劳动者协商可以适当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它能够适应的劳动(也就是说可以调岗),但降薪要慎重了,法定是不能降低其工资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619号)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六条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劳动法》第17条,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劳动合同法》第42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不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和第41条中规定的解除合同和裁员。《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7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

2020-10-01 05:14:1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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