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语音解答 > 劳动纠纷律师语音解答 > 工资福利律师语音解答 > 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标准是什么

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标准是什么

更新时间: 2018-10-19 18:30:40
00:00 1′1″

律师语音内容:

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但以下收入不属于工资,但应当属于福利的范围:

(1)单位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如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助费等。

(2)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如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清凉饮料费用;

(3)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收入。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在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按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标准是什么

版权声明:对语音解答及内容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点赞+1 分享
相关律师语音解答
相关法律知识更多
  • 试用期辞退孕妇补偿标准多少


    试用期辞退孕妇的补偿标准,若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孕妇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若孕妇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单位辞退则无需补偿。

    ......
  • 非法解除是如何赔偿


    非法解除指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若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单位应继续履行;若劳动者不要求或无法继续履行,单位按经济补偿标准二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算,满一年付一个月工资等,月工资指解除或终止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高者支付标准有上限,年限最高不超十二年。

    ......
  • 试用期不签合同可以要求赔偿吗


    试用期不签合同,若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劳动者可要求赔偿。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支付双倍工资。但要是试用期未超一个月,单位未签合同通常无需支付双倍工资赔偿。

    ......
解答律师
马飞律师

马飞律师

四川剑州律师事务所

马飞律师,男,西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毕业,四川剑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自工作以来一直从事着法律实务工作,多年的执业生涯已积累了较强的实务经验,至今已成功办理多起诉讼案件,为企业与个人保驾护航,赢得权利、排除风险、避免损失,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专业造就卓越,成就价值。多年执业经历,千百次法庭对阵、商务谈判和纷争斡旋,己形成独特办案风格和特点:法理基础深厚,实践经验丰富。办案作风顽强、理性,维权态度强硬、坚决,且方法科学,讲求谋略,求真务实,特别擅长处理复杂且具挑战性的法律事务。精于商务谈判和法庭辩论,思维敏捷,应变灵活,逻辑严谨,语言准确。熟知现行法律,深谙企业成败的奥妙,擅于合法地巧用法律计谋为企业运作进行战略和战术谋划,满足客户对法律服务的高层次、个性化需求。经济腾飞需市场有序,和谐社会要法治保证,为您当顾问,做参谋,保驾护航,寻公平,求正义,共创辉煌。主要擅长: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工伤赔偿、离婚继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等案件。执业理念:忠于法律、诚于事实,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厚德明法、高效务实。执业宗旨:全心全意、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最新精选解答 最新视频解答
猜你喜欢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2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