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算是遗产吗
更新时间: 2021-03-13 15:20:14
律师语音内容:
根据我国《继承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3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遗产必须符合三个特征:
第一,必须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财产;
第二,必须是公民个人的所有财产;
第三,必须是合法财产。即认定为遗产必须同时满足前述三个条件。
死亡赔偿金作为因事故死亡后才发生,即发生在公民死亡后,所以并不属于公民死亡时遗留的财产,故死亡赔偿金不属于遗产,也不能按遗嘱继承。注意这里仅仅指的是不能按遗嘱方式继承(例如,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人在医院住院治疗,最后还是不幸死亡,但在死亡前受害人立了遗嘱,要求将死亡后由事故过错方支付的死亡赔偿金列为个人财产指定某人继受,对死亡赔偿金的遗嘱部分是无效的,即该死亡赔偿金不在个人财产范畴不能按遗嘱继承)。
既然不属于遗产,该如何分配继承?
从死亡赔偿金性质上来看,死亡赔偿金是受害人死亡后赔偿义务人支付受害人近亲属或者法定继承人的财产损失。赔偿范围是因受害人死亡而丧失的未来可得利益,故此,就死亡赔偿金的分配可参照继承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规定的法定继承方式继承,即先由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继承,无第一顺位的人或者第一顺位继承人放弃后,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才有权进行继承。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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