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语音解答 > 诉讼仲裁律师语音解答 > 办案流程律师语音解答 > 执行期限的规定有多久

执行期限的规定有多久

更新时间: 2020-01-21 15:41:57
00:00 32″

律师语音内容:

六个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向上级法院申请执行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执行担保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


执行期限的规定有多久

版权声明:对语音解答及内容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点赞+1 分享
相关律师语音解答
相关法律知识更多
  • 楼房违建如何认定责任


    认定楼房违建责任需多方面考量。建设者是主要责任主体,未经批准搭建、扩建应担责,会面临责令停建、限期拆除等处罚;施工方明知是违建仍施工要担责,严重的会被吊销资质证书;物业服务企业发现违建未制止、报告需承担管理责任;规划、城管等行政部门监管不力、不作为也需担责。认定要结合事实证据,依相关法规确定各方责任。

    ......
  • 拆除违建雨棚的费用,究竟由谁来支付


    拆除违建雨棚费用承担主体需依具体情况判定。若业主自行违法搭建,因其违反建设规定造成违建事实,拆除费用一般由业主承担;若物业服务企业未履行管理职责,导致雨棚出现或未及时制止,可能承担部分费用或赔偿责任;若政府部门监管不力,也可能承担相应责任。需综合违建成因和各方过错判定支付主体。

    ......
  • 棚改强制拆迁我怎么办


    棚改强制拆迁需谨慎对待。首先要明确拆迁合法性,若程序不合法,可拒绝并通过法律维权。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信息公开,收集拆迁通知、房屋评估报告等证据。若补偿未达成一致,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撤销违法决定或争取合理补偿,诉讼中要善用法律与证据,维权时保持冷静,勿轻易妥协。

    ......
解答律师
盛新银律师

盛新银律师

新疆西北律师事务所

新疆大学法律本科 执业于新疆西北律师事务所。法律理论功底深厚,律师执业经验丰富。擅长离婚纠纷、合同纠纷、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劳动案件、人身损害赔偿、公司法务、刑事辩护等案件的处理。

最新精选解答 最新视频解答
猜你喜欢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2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

想获取更多诉讼仲裁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