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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叶凤律师平湖市 当前在线
优势: 有团队 | 丰富的专业经验
学历:本科 扬州大学
实名认证 执业认证
擅长 交通事故 刑事辩护 债权债务
最新合同事务律师回复
㇏撤回起诉处理不同意怎么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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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子挂在别人名下要怎么写合同?
您好 麻烦把具体情况阐述一下...
如何认定财产混同法律规定
解析: 在评估一家公司的独立人格以及其股东的独立身份是否存在混淆时,最为关键性的判断准则为该公司是否具备独立的决策能力并拥有独立的资产权益。 在进行此一评断时,我们需要对如下诸多因素进行综合考量: (1)当股东公开地未支付相应费用便利用了公司的资财,并且在财务记录中没有对此予以清晰的标注; (2)当股东使用公司的资金去偿还他们个人的欠款或将公司的资金分配给与其存在潜在关联关系的公司并未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财务合规记载时; (3)当公司的账本与股东自己的账本之间没有明确的界限,从而导致公司的财产和股东的财产变得难以分辨时; (4)当股东自身获取的收益和公司赖以生存的盈利不能够被划分清楚,从而使得两款利益变得模糊不清时; (5)当公司的财产被登记在股东名下,由股东自行占有并支配使用时; (6)人格混同可能出现的其他情况。 然而,若能提供公司的财务记账凭据、银行水流以及其他相关的财务记录等有效资料,用以表明公司与股东存在的所有资金流动都已被详细记录下来,而且股东与公司的账户是各自独立分开、互不干扰、易于区分的话,一般情况下我们是不会视之为构成人格、财产的混淆。 法律依据: 《公司法》 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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