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用虚假姓名、隐瞒婚姻状况,还虚构成功人士身份,通过恋爱交友的方式骗取被害人信任。之后以炒股、买学位、资金周转、偿还高利贷、取车等理由找被害人借款,一共骗了70.36万元。
公诉机关以诈骗罪提起公诉,因为诈骗数额达到了“数额特别巨大”,按照法律规定,得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还要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这可把当事人吓得不轻,他觉得自己这辈子可能就毁了,每天都焦虑得不行。
曹頔繁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就去会见了当事人。他全面梳理案件事实与证据,想找到能为当事人争取从轻处罚的情节。这个案子的难点可不小,诈骗金额高达70余万元,属于法定“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量刑起点高,减轻的空间很小。而且公诉机关根据证据材料,一开始并不认定当事人有自首情节。
曹律师在阅卷和会见当事人后,多次和公安机关沟通,确认当事人的到案情况。他还和检察院、法院的承办人多次沟通,就是为了推动自首情节的认定。
庭审的时候,曹律师围绕三大核心要点展开了专业辩护。
第一,依法认定自首。当事人是经民警电话联系后,主动到案并且如实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实,这符合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的自首条件,所以应当认定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减轻处罚。
第二,全额退赔并取得谅解。当事人已经全额退赔了被害人70.36万元的全部经济损失,还获得了被害人的谅解,这最大限度地修复了社会关系,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第三,自愿认罪认罚。当事人全程认罪悔罪态度良好,没有抗拒、也没有翻供,自愿认罪认罚,符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条件。
同时,曹律师还向法庭说明,被害人对部分资金用途是知情的,当事人主观恶性相对较小,而且他还没有前科劣迹。并且根据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规则制作了辩护人量刑建议表,结合当事人每一项量刑情节和从宽幅度,提出了量刑建议。
最终,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了曹律师的全部辩护意见,认定自首成立、全额退赔、取得谅解、认罪认罚等情节,依法对当事人减轻处罚。原本面临十年以上刑罚,最终判决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
这个案子能有这样的结果,关键在于曹律师精准地抓住了自首、全额退赔、取得谅解、认罪认罚这些核心从轻减轻情节,有力地说服了法院对“数额特别巨大”的情况予以大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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