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强律师案情起笔:从房企法务到专业律师的转身
张志强法学专业出身,曾担任某大型房地产开发企业法律顾问,为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进行全过程跟踪,提供房开项目全风险控制,助力工程顺利开发建设。在这段经历中,他积累了丰富的房地产与建设工程领域的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然而,他并不满足于只在企业内部提供法律服务,决定投身律师行业,为更多当事人解决建设工程相关的法律难题。
聚焦建设工程纠纷领域
在房企担任法律顾问期间,张志强接触到大量的建设工程合同,处理了许多建设工程相关的法律事务。他发现建设工程领域法律关系复杂,涉及的利益巨大,而且施工承包方在很多情况下处于弱势地位。于是,他决定聚焦建设工程纠纷领域,尤其是代理施工承包方追索工程款、索赔及反索赔等业务。他深入研究国内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司法裁判观点、司法解释及地方性法律法规,不断提升自己在该领域的专业能力。
助力施工方执行80多万工程款
西XX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承包了中局集团有限公司宁县城乡供换供水站及以下建设项目一标劳务工程,后签订退场协议书解除合同并约定工程款、保证金等事宜。但在结算过程中,双方产生了纠纷。西XX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张志强律师处理此案。
张志强接手案件后,仔细研究了双方签订的建设项目工程承包协议宁县城乡供水换供站及以下建设项目一标劳务协作协议以及退场协议书等相关合同。他发现,被申请人不认可申请人主张的工程款及利息,认为退场结算金额为暂估,后续处理遗留问题产生费用应扣除;还认为工程未验收,保证金未达退还条件。
在建工案件中,证据的收集和分析尤为重要。张志强带领团队收集了大量与案件相关的证据,包括施工记录、结算单、付款凭证等。他对这些证据进行了细致的梳理和分析,找到了案件的关键证据和争议焦点。在仲裁过程中,张志强充分运用自己在建设工程领域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向仲裁庭阐述了申请人的主张和理由。他指出,双方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申请人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了工程施工,被申请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工程款和退还保证金。
经过多次庭审和调解,仲裁庭最终作出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工程款8182元,并以8182元为基数自20年7月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资金占用利息损失;被申请人向申请人退还保证金2000元。最终,80多万的工程款成功执行到位。
深耕建设工程纠纷领域
此后,张志强将建设工程纠纷案件的处理流程和方法进行了总结和优化,形成了一套更加完善的办案体系。他继续深耕建设工程纠纷领域,为更多的施工承包方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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