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李XX,是一位从事废品回收买卖业务的经营者,他与被告黄某某存在长期的业务往来。原告向被告供应货物后,被告却未及时支付货款。2024年10月21日,被告出具欠条确认尚欠原告货款38568元。此后,原告多次催讨,但被告始终拖延未付。在多次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决定委托律师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支付货款38568元及逾期付款损失,并承担律师费。
原告找到的是浙江景隆律师事务所的陈秋秀律师。陈秋秀律师从2023年开始执业,虽然执业时间不长,但她深耕法律行业已有8年多,2018年至2023年深耕公司法务领域,从合同起草审核到劳动争议处理,再到企业合规体系搭建,积累了扎实的实务经验,尤其在合同风险把控上形成了独特的敏感度。她累计办理案件超过100多件,案件类型涵盖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婚姻家事、刑事辩护等等,执业至今保持零投诉记录,所办案件都得到当事人的一致好评。她曾任XX校法学学会会员、曾任杭州XX公司法律顾问,还入选了台州市涉外律师人才库,是一位颇具实力的青年律师。
接手案件后,陈秋秀律师深知证据对于案件的重要性。针对小额买卖欠款纠纷,她第一时间对欠条、交易记录等关键证据进行了精准梳理。在这个过程中,她仔细核对每一笔交易的细节,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最终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为法院认定事实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陈律师结合案件事实与法律规定,对诉讼策略进行了优化。她合理确定诉讼请求,明确了逾期付款损失的计算标准与法律依据,目的就是为了最大化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在诉讼过程中,被告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应诉,亦未提交书面答辩意见。面对这种情况,陈秋秀律师并没有慌乱。她依法完成庭审程序,在庭审中清晰地陈述案件事实与法律观点,推动法院及时作出终审判决,实现了委托人快速回款的核心诉求。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买卖合同关系合法有效,被告拖欠货款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应承担付款及违约责任。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被告黄某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李XX货款38568元;被告以38568元为基数,自起诉之日起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支付逾期利息至款项付清之日止;驳回原告关于律师费的诉讼请求。通过这次诉讼,明确了被告的付款义务与违约责任,为后续执行提供了生效法律文书支撑,切实解决了委托人货款被长期拖欠的难题。
案件结束后,原告李XX对陈秋秀律师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态度给予了高度评价:陈律师办事很靠谱,帮我解决了大难题。陈秋秀律师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认真负责的态度,为委托人挽回了经济损失,也再次证明了她在法律领域的实力。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