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商事领域的购房佣金返还纠纷中,实务里存在一些普遍的争议焦点与难点。此类纠纷中,常出现一方承诺返还佣金但事后拒不履行的情况,而原告往往面临举证困难。一方面,承诺可能是口头形式,缺乏书面记录;另一方面,对于责任主体的认定也存在分歧,比如是个人责任还是公司责任,在没有明确授权证据时难以界定。此外,合同条款的解释、交易习惯的认定等也会影响案件的走向,使得此类纠纷在处理上较为复杂。
在霸州市的一起购房佣金追索案中,原告通过被告崔XX购买房屋,崔XX承诺支付一定金额可返还佣金,但仅返还部分后便不再支付。原告要求被告崔XX及霸州市XX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退还剩余佣金35,000元及承担诉讼费。被告XX公司辩称与原告不存在佣金返还协议,崔XX的行为与公司无关。原告仅持有转款记录等证据,缺乏崔XX承诺返佣的直接书面证据,其诉求面临被驳回的风险。此时,河北泰科律师事务所接受原告委托,赵孟亮律师代理此案。
赵孟亮律师作为专注民商事纠纷的专业律师,围绕原告的诉求展开工作。他代理原告出庭应诉,在被告无正当理由缺席的情况下,代为向法庭详细陈述诉讼请求,要求被告返还佣金35,000元及承担诉讼费。同时,他整理了原告的转款记录、与被告崔XX的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以证明崔XX承诺返佣及已支付部分佣金的事实。虽然证据并非直接的书面返佣协议,但这些间接证据形成了一定的证据链。
最终,法院采纳了赵孟亮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被告崔XX欠原告佣金35,000元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判决被告崔XX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佣金35,000元,并驳回原告对霸州市XX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诉讼请求。此案表明,在购房佣金返还纠纷中,即使缺乏直接书面证据,通过整理转款记录、聊天记录等间接证据,也可形成有效的证据链来支持诉求。赵孟亮律师在民商事纠纷领域的专业处理方式,为同类案件提供了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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