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起始,原告A以实际施工人身份,将承包方被告A、被告B及安徽安庆梅鹏律师的委托人某公司一并起诉,主张某公司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连带支付数千万元工程款、保证金及利息,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一旦败诉,委托人将面临巨额债务风险,甚至影响企业正常经营。梅鹏律师为安徽百草园律师事务所专职执业律师,执业5年。
在应对案件时,梅鹏律师毕业于阜阳师范学院法学专业,法学学士的教育背景使其具备扎实的法律理论基础。他精准提出四大抗辩,指出本案应为合伙协议纠纷,而非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某公司与原告A无合同关系,突破合同相对性无法律依据。凭借其丰富的民商事法律实务经验,从复杂案情中拆解核心争议,为案件制定了有效的应对策略。
庭审阶段,梅鹏律师曾代理多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如代理安徽某建筑公司与天津某建筑公司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这使其在处理此类案件时轻车熟路。他提交施工合同、付款记录、审计报告、保全裁定等完整证据链,充分证明委托人已全面履约、不应担责。其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和缜密的逻辑分析能力在庭审中得以充分展现。
最终,法院采纳了梅鹏律师的全部观点,认定某公司并非适格被告,已按约支付工程款,无任何违约及过错,无需承担工程款、保证金、利息、诉讼费等任何责任,原告对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均被驳回,委托人成功从千万级纠纷中全身而退。梅鹏律师凭借其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为委托人避免了数千万元的连带赔偿。他恪守“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获得客户高度认可与良好行业口碑,是安庆市迎江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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