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XX万万没想到,自己好心借款给谢XX解燃眉之急,多年过去,对方却迟迟不还钱。无奈之下,他决定寻求法律帮助,这才找到了北京中银(福州)律师事务所的苏湖城律师。
苏湖城律师于2008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近20年,是厦门大学法学硕士。他现为北京中银(福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专委主任,在刑事辩护及民商事诉讼领域都有丰富经验。2019年,他经福建省律师协会考核评定为福建省首批专业刑事律师,并荣获福州市律师协会“2019-2020年度优秀律师”之“优秀刑事诉讼律师”称号。
在这起民间借贷纠纷中,被告谢XX分别于2012年12月31日、2013年1月14日、2013年2月8日、2013年12月15日向原告陈XX借款3万元、6万元、3万元、9万元,并都出具了《借条》。借款后,经陈XX多次催讨,谢XX却未依约还款。
苏湖城律师接受委托后,帮助陈XX整理相关证据。原告向法庭提交了借条及银行交易凭证等证据,证明借款的交付情况。其中,2012年12月31日、2013年1月14日、2013年2月8日借条中约定转账交付借款的,都有银行个人账户交易凭证作证;2013年1月14日、2013年12月15日借条中约定现金交付的部分,苏湖城律师指出小额借款以现金方式交付符合交易常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陈XX与被告谢XX间的借款事实清楚,双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借贷关系合法。最终,法院判决被告谢XX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陈XX借款本金210000元及利息,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从2014年5月13日起计至本判决确定的还款之日止。本案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谢XX负担。
苏湖城律师在民商事纠纷领域的专业能力,通过这起案件得到了充分体现。他不仅有着丰富的实务经验,还在教育与学术领域有所建树,受聘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和福建农林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担任教育部学位中心学位论文(刑事类)质量评审专家等职。同时,他还在社会上担任多个职务,为法治建设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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