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都市金牛区,一起未成年人团伙盗窃刑事案件引起了广泛关注。本案的当事人是一名案发时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他与另外两名同案人员经事前共谋,在金牛区某路边盗走一辆白色电动自行车,并将其骑行至其他地点销赃。经专业机构认定,被盗电动自行车价值达到盗窃罪刑事追诉标准,当事人因此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先后经历刑事拘留、取保候审。
曹頔繁律师来自上海申浩(成都)律师事务所,自2021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5101202110387531,服务地区以四川成都为核心,还包括四川省其他市州和天津市。他深耕刑事领域,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50件,其中刑事辩护案件占比约95%。他还是上海申浩(成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成都市律师协会刑法专业委员会委员。
辩护工作一开始,曹頔繁律师便第一时间会见了当事人。他全面核实案件事实、当事人的参与程度、团伙分工以及成长背景。通过深入了解,明确了当事人在团伙中处于被动参与地位,主观恶性较小,是初犯、偶犯,只因法律意识淡薄、交友不慎才误入团伙作案,并非主动组织、策划犯罪。
面对团伙盗窃案件复杂的办案逻辑与严格的证据标准,曹頔繁律师展现出了高度的专业性和敬业精神。他细致地梳理全案卷宗材料,对书证、辨认笔录、鉴定意见、视听资料、被害人陈述及各方供述逐一进行核对。通过精准分析,他成功区分了当事人与其他同案人员的作用大小,固定了对当事人有利的事实与情节。同时,他积极协助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与被害人沟通赔偿事宜。经过多次努力,最终促成了全额赔偿,并取得了被害人的书面谅解,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当事人经民警电话通知主动到案,如实供述了自己参与团伙盗窃的全部事实,自愿认罪认罚,悔罪态度诚恳。结合这些情况以及案件事实、当事人在团伙作案中的地位和法律规定,曹頔繁律师向金牛区人民检察院提交了针对性的辩护意见。他重点阐明:当事人系未成年人,依法应从轻或减轻处罚;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从宽处理;自愿认罪认罚,符合从宽处理规定;已赔偿谅解,社会危害性降至最低;且在团伙中参与程度较低、作用较小,犯罪情节轻微,依据法律与未成年人刑事政策,无需判处刑罚。
检察机关经全面审查,充分采纳了曹頔繁律师的辩护观点。最终认定当事人行为虽已触犯刑法,但犯罪情节轻微,结合多项从宽情节,决定对其不起诉。
曹頔繁律师凭借其在团伙盗窃案件中的丰富辩护经验,精准把握未成年人特殊保护政策,以专业能力为涉案未成年人守住了无犯罪记录底线。这不仅帮助当事人摆脱了案件影响,能顺利回归校园与正常生活,更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他也凭借出色的表现获得了成都市锦江区青年律师优秀辩护人大赛优秀奖等多项荣誉,还在成都广播电台《998法治大讲堂》担任嘉宾,其专业论文也在相关期刊发表,为行业发展做出了贡献。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