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建龙律师代理的一起特大跨境、跨区域电信网络诈骗系列案和一起票据追索权纠纷案件顺利办结,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这两起案件分别涉及刑事辩护和民商事代理领域,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在特大诈骗案中,公诉机关以诈骗罪对包括WX在内的三十余名被告人提起公诉。公诉机关指控WX参与诈骗犯罪团伙,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面临较重刑事处罚。而在票据追索权纠纷中,原告A公司因被告C公司开具汇票到期拒绝付款,依法行使票据追索权,被告贵州XX公司以非票据债务人抗辩,C公司以无真实交易、未收到拒付通知等理由拒付。
接受特大诈骗案委托后,陈建龙律师面对涉案人数多、卷宗体量巨大、案情复杂的情况,开展了全面、细致、严谨的辩护工作。他逐页查阅全案卷宗材料,多次前往看守所会见WX,挖掘其自愿认罪认罚、如实供述等法定、酌定从宽处罚情节。庭审中围绕定罪、量刑两大核心焦点,严谨举证质证,清晰阐述辩护观点。在票据追索权纠纷案件中,陈建龙律师围绕票据合法性、真实交易关系、拒付事实、追索权行使条件四大核心要点开展代理工作,固定基础交易证据,梳理票据流转与提示付款全过程,精准适用法律,庭审中有力反驳被告各项无理抗辩。
最终,在特大诈骗案中,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采纳陈建龙律师关于从轻处罚、认罪认罚从宽的辩护意见,判处被告人WX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法院认定WX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予以从宽处理,最终量刑在同类被告人中处于合理区间。在票据追索权纠纷案件中,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全面采纳陈建龙律师代理意见,判决被告C公司支付票据款及利息,驳回原告对贵州XX公司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被告C公司全额承担,原告票据本金及合法利息诉求全部实现。
这两起案件表明,在刑事辩护中,全面细致地梳理证据、挖掘从宽情节对于为当事人争取从轻判决至关重要。而在民商事代理中,围绕核心要点固定证据、精准适用法律,能够有力反驳对方抗辩,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遇到类似法律问题时,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通过专业的法律手段解决纠纷,是保障自身权益的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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