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吴某作为某工程公司法定代表人,与某建筑公司签订市政工程合作协议并收取600万元工程保证金。然而因政府规划调整项目终止,双方就保证金退还产生纠纷,建筑公司报案称吴某虚构工程骗取保证金,检察机关以诈骗罪对吴某提起公诉,涉案金额特别巨大,若罪名成立,吴某将面临10年以上有期徒刑,这不仅会使吴某失去自由,其公司也会陷入经营困境。山东青岛丁子宸律师自2016年起在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执业,接受吴某委托后开始为其辩护。
在案件初期,丁子宸律师凭借其山东政法学院法学学士和西北政法大学法学硕士的专业教育背景,全面梳理涉案工程的招投标文件、政府批复文件、合作协议、会议纪要及资金流水。他提交证据证明涉案工程真实存在,吴某已按协议约定开展前期筹备工作,项目终止是政府规划调整这一不可抗力导致,并非吴某虚构工程。同时,保证金全部用于工程前期场地租赁、人员工资、材料采购等合理开支,表明吴某无非法占有保证金的主观故意,从定性上切割刑事诈骗与民事纠纷。
庭审过程中,丁子宸律师展现出其丰富的刑事辩护实战经验。他当庭指出,被害人(建筑公司)的陈述前后矛盾,其提交的“吴某虚构工程”的证据均为单方陈述,无客观书证佐证;关键证人系被害人公司员工,与被害人存在利害关系,其证言不具客观性;检察机关提交的审计报告存在金额计算错误、依据不足等问题,依法不予认可,成功击穿证据链,否定指控事实。
最后,丁子宸律师从法律适用角度,坚守罪刑法定原则。他当庭论证,本案系典型的民事合同纠纷,双方应通过民事诉讼解决保证金退还问题,不应以刑事手段介入民事纠纷;吴某的行为不符合诈骗罪“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构成要件,依法不构成犯罪。
最终,某某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纳了丁子宸律师全部无罪辩护意见,判决吴某无罪,当庭释放。吴某的公司得以正常经营,名誉及财产权益得到全面维护。丁子宸律师凭借专业能力成功办理此案,他曾获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年度金牌合伙人”“优秀执业律师”等荣誉,还是南方周末、中国百姓舆论网热点法律事件特邀点评律师,在行业内贡献突出,多次开展专题讲座,为青年律师提供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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