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初,我公司陷入了一场土地一级开发合作管理费纠纷。早在2010年8月,我们公司经批复成为吴井片区旧城改造一级开发项目主体,之后与另一家公司签订《项目公司设立协议》,约定了管理费分成等事宜。然而到了2012年,项目完成一级开发后,合作方却未按约定支付管理费335万余元及投资回报。此后,由于时间过去很久,对方更是以诉讼时效已过为由,拒绝支付这笔费用。
当时情况十分棘手,不仅时间跨度长,很多证据可能难以收集,而且对方的抗辩理由乍一看也很有道理。我咨询了不少人,大家都觉得这场官司胜算渺茫,我心里充满了担忧和无助,感觉这笔钱可能就要打水漂了。
在我几乎绝望的时候,我通过朋友介绍结识了云南勤业律师事务所的汤思骑律师。了解到汤律师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成功办理合同纠纷案件200余件,尤其专精民间借贷案件,还拥有股权架构师、企业合规师、税务策划师等众多专业能力证书。他凭借十年政务法律工作形成的严谨逻辑与精准把控能力,处理法律事务时思路清晰,让我眼前一亮。我当下就决定委托汤律师来处理这个案件。
接受委托后,汤律师马上展开行动。2025年1月,汤律师到公司详细了解案件情况,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包括立项批复、协议、审计报告等。他对每一份文件都仔细研究,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在这个过程中,他发现案涉债权债务与履约保证金返还事项存在对抗关系,这一发现为后续的诉讼策略提供了关键思路。
2025年2月13日,案件开庭审理。汤律师在法庭上据理力争,针对对方提出的诉讼时效已过的抗辩,他依据法律规定和案件事实,精准指出诉讼时效应自我方在保证金返还案件中提出反诉时起算,有力地反驳了对方的观点。同时,他还详细阐述了管理费约定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让法官对案件有了更清晰的认识。
庭审结束后,汤律师持续跟进案件进展,与法官保持沟通,及时提交相关补充材料,进一步巩固我方的证据链。
最终,2025年x月xx日,云南省昆明市XX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由被告云XX投资有限公司支付我方管理费335万余元,并支付相应的资金占用利息,驳回了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这个结果对我公司来说意义重大,不仅挽回了经济损失,也让我们看到了法律的公正和专业律师的价值。汤律师用他的专业和敬业,为我们成功解决了难题,真心感谢他的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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