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口子离婚,最让人揪心的就是孩子的抚养问题。很多夫妻在离婚时会就孩子抚养问题达成约定,比如谁直接抚养孩子,另一方给多少抚养费,什么时候探望孩子等等。可这约定到底有没有效呢?会不会签了之后又不算数?相信不少人心里都有这样的疑问。接下来咱们就好好聊聊离婚后关于孩子抚养约定的效力问题。
一、约定有效的基本条件
要让离婚后孩子抚养的约定有效,首先得满足一些基本条件。双方得是自愿达成的约定,不能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比如说,一方以威胁对方人身安全的方式,强迫对方接受不合理的抚养约定,那肯定是无效的。而且,约定的内容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违背公序良俗。像约定一方不用给抚养费,而导致孩子生活困难,影响孩子健康成长,这种约定就可能因为违反法律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原则而无效。
二、抚养费约定的效力
关于抚养费的约定,通常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损害孩子利益,一般是有效的。比如,双方约定一方每月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直到孩子成年。但如果出现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孩子突发重大疾病,需要大量医疗费用,原来约定的抚养费明显不够,那么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要求对方增加抚养费。
三、抚养权变更约定
有些夫妻在离婚时会约定,如果出现某些情况,抚养权要进行变更。这种约定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是有效的。比如,约定如果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虐待孩子等严重不利于孩子成长的行为,另一方有权要求变更抚养权。不过,变更抚养权需要通过法定程序,一般要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来判决是否变更。
四、探望权约定
探望权是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的法定权利,双方可以就探望的时间、方式等进行约定。比如约定每周探望一次,每次几个小时。只要这种约定不影响孩子的正常生活和学习,一般是有效的。但如果一方不按照约定让另一方探望孩子,另一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探望权约定。
离婚后关于孩子抚养的约定大多是有效的,但前提是要符合法律规定和孩子的利益。不过,生活中情况复杂多变,可能会出现各种新问题。比如,随着孩子长大,需求发生变化,原来的抚养约定可能需要调整;或者一方不履行约定,该怎么维权等等。遇到这些情况,处理起来可能会比较棘手。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具备专业的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结合你的具体情况,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帮你解决孩子抚养问题上的难题,维护你和孩子的合法权益。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