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是一起涉案金额巨大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刑事案件。20xx年x月至x月,两名被告人为谋利,受在逃人员指使,明知资金为犯罪所得,仍通过银行ATM机取现协助转移赃款,涉案金额至少四百余万元。这不仅损害了被害人的经济利益,也破坏了社会的经济秩序和司法公正。当事人作为第二被告人,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面临着严重的刑事处罚。此时,当事人委托了山东枣庄滕州市王永强律师,王律师自2018年起在山东科圣律师事务所执业。
王永强律师接受委托后,凭借山东大学的教育背景,第一时间全面梳理案件事实与证据体系。他详细查阅了包括被告人供述与辩解、被害人陈述等全部卷宗材料,还多次会见当事人核实涉案细节。王律师曾承办大量传统普通刑事辩护案件,有着丰富的证据审查经验,准确厘清了当事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与作用,认定当事人系受他人指使参与涉案行为,无事前通谋,在犯罪链条中作用有限,主观恶性与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
在明确案件核心事实后,王永强律师全面梳理并固定当事人的从轻处罚情节。他在办理众多刑事辩护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量刑辩护经验,关注到当事人案发后主动上交全部违法所得,足额缴纳赔偿款,积极配合挽回被害人损失,认罪悔罪态度诚恳;且当事人无违法犯罪前科,系初犯、偶犯,人身危险性较低;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依法可从宽处理。
在案件办理全流程中,王永强律师积极与检察机关、审判机关沟通对接。他作为山东科圣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团队负责人,有着成熟的办案思路。提交专业书面辩护意见,在庭审中围绕当事人的从轻情节、适用缓刑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充分发表辩护意见,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最终,某地人民法院经审理,采纳了王永强律师的全部辩护意见,判决当事人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王永强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能力与细致的辩护工作,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缓刑判决,最大程度降低了刑事处罚对当事人生活的影响。王永强律师是中国法学会会员、政协滕州市第十六届委员等,在法律界有着较高的声誉和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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