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X的家属至今都难以忘记那个悲痛的日子。2019年5月11日,原本是充满活力的足球热身赛,却成了王X生命的终点。王X作为中国XX公司某分行的员工,积极响应单位号召参加比赛,然而在比赛进行到17:20分许时,他突感身体不适,随后情况急转直下,最终经抢救无效死亡。
家属原本以为,王X是在单位组织的活动中出事,认定工伤应该是顺理成章的事情。然而,2019年7月16日,当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却以“此次热身赛不具有强制性,比赛时间也不是王X的工作时间,比赛地点亦非工作岗位,且活动内容与工作原因及履行工作职责无关”为由,作出了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这个决定如同一记重锤,砸在了王X家属的心上,他们陷入了深深的困境。
在这个关键时刻,这个案子交给了云南昆明的满林强律师。满林强律师自2018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的从业经验,他深耕于工伤(工亡)领域,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其中成功办理工伤相关案件600余件,尤为专精于工伤不予认定案件。他不仅是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高级权益合伙人,还是昆明某交警大队特邀调解员、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工伤类重大案件负责人。
满林强律师接受委托后,深知此案的复杂性。因本案涉及对《工伤保险条例》视同工伤的法律条文及《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理解与适用,尤其在视同工伤中的工作岗位及工作场所、工作时间的认定较为复杂。但他没有退缩,而是迅速展开了调查和分析。
他仔细研究了“XXX足球一队比赛群”的聊天记录,发现群组要求参赛人员不要请假,全员参与,且明确比赛(集训)场地、集训的时间以及参赛的必要性,目的是要重现辉煌。满林强律师认为,虽然此次热身赛不带有强制性,但也反映出单位要求参赛人员积极参加比赛,力创佳绩的决心。王X系受单位指示在参加足球比赛训练中发病,是在集训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分派给参赛人员的额外工作内容,应当视为是“工作时间”“工作岗位”“工作场所”的延伸。单位组织文体活动,是为了丰富企业文化和增强员工的凝聚力,此类活动属于工伤保障的范围。
同时,满林强律师指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作出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在适用法律上存在严重错误,仅简单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作出不属于工伤认定的结论,未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针对特殊情形作出相应的处理,严重损害受害者及家属的合法权益。
2019年8月1日,满林强律师代表家属向省人力资源保障厅提交了行政复议申请。在复议申请中,他详细阐述了事实理由,请求依法撤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9年7月16日作出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并依法认定王X2019年5月11日在参加单位组织的“足球热身赛”的过程中因身体不适,最终经抢救无效死亡属于工伤。
经过满林强律师的努力,2019年10月11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作出云人社行复决字2019]第39号行政复议决定书,撤销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于2019年7月16日作出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并责令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收到本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2019年12月13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王X在比赛活动中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死亡,作出视同工伤的决定。
满林强律师始终秉持着“法律是工具,利益最大化是目的”的执业理念,在这个案子中,他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他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律师的责任和担当,让法律的公平正义得以彰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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