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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多年、分居18年,离婚时她差点无家可归……律师出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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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0 · 1469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侯浩亮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律所:陕西众致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6101202310723330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5686038956
代表案例:5个
律师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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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上世纪90年代结婚的李女士,为孩子隐忍了18年名存实亡的婚姻。丈夫出轨生子,而婚内购买的房屋却因没办产权证,面临离婚后她可能无房可住的困境。在像李女士这样因房产问题陷入被动的情况并不少见,很多人面对无证房产不知如何维权,接下来看看侯浩亮律师如何帮李女士破局。
结婚多年、分居18年,离婚时她差点无家可归……律师出手了

李女士和王先生上世纪90年代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夫妻感情破裂后长期分居,王先生还出轨并和他人育有子女。为了孩子,李女士一直默默忍受,直到孩子成年,她才决定起诉离婚。然而,婚内购买的一套房屋因历史原因没办不动产权证,按照司法实践,法院无法判决分割所有权,这让李女士离婚后面临无房可住的危机。很多人在婚姻中遇到财产问题时,常因缺乏证据意识,像李女士一样面临被动局面,例如口头约定、事后补单困难等。

陕西西安的侯浩亮律师介入后,开始了一系列工作。他先通过收集王先生与他人的同居证据信息,锁定了王先生在婚姻关系中的重大过错,为后续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奠定基础。接着,他仔细梳理案件,考虑到房子无法分割所有权,依据《民法典》关于居住权的规定,果断调整策略,向法院提出让李女士居住该房屋并设立居住权的请求。同时,侯律师向法庭提供了夫妻长期分居的证据、男方出轨的证据、房屋为婚内购买的证据以及李女士无其他住所的情况说明,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在这个过程中,侯浩亮律师使用了证据收集和法律条文适用的手段。最终,法院全面采纳了侯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房屋由李女士居住并为其设立居住权,王先生及任何第三方不得干扰李女士正常居住;认定王先生在婚姻关系中存在重大过错,判决其向李女士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准予双方离婚。这一结果,让李女士不仅获得了居住权,还得到了精神损害赔偿

对于普通人来说,遇到类似的婚姻纠纷,首先应该及时收集对方过错的证据,比如出轨、同居等证据,这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和争取法官倾向的关键。如果遇到无证房产问题,不要轻易放弃,像本案一样,可以考虑依据法律规定申请设立居住权。同时,在婚姻中也要多关注财产状况,避免因证据缺失陷入被动。

收尾

婚姻纠纷复杂多变,遇到问题时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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