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被害人杨某被一张“xx汇通投资总监”的名片吸引,与自称该公司投资总监的黄某签订《合作协议》,开启一场充满欺骗的合作。黄某并非xx汇通公司员工,仅为外部合作方人员,却利用虚假身份获取了杨某信任。这一细节,如同一颗隐藏的炸弹,为后续的诈骗行径埋下伏笔。
石晓波律师毕业于云南民族大学法学专业,具备扎实的民商法与侵权责任X理论基础。在处理此案时,他敏锐地意识到身份造假这一情节虽不必然构成诈骗,但可强化非法占有推定。他深入研究黄某是否实际履行合同,发现黄某在项目后期虚构事实、隐瞒资金真实用途,完全未按合同履行,这一行为直接指向诈骗故意。
从2019年3月至12月,黄某带杨某赴广西多地考察,项目确有推进,有会议记录、差旅记录为证。然而,2020年1月起,项目已停滞,黄某仍以“签约仪式”“书记同意”等虚假信息继续索要钱款。石晓波律师精准划分履约与欺诈阶段,明确区分了“2019年真实运作期”与“2020年后虚构推进期”,说明行为性质随时间变化。他深知时间节点是定罪关键,通过精细化切割时间段,为案件的定性提供了有力支持。
在代借款项环节,2019年9月,黄某以“杨某需借款20万”为由借得20万元,仅转交杨某10万元,另10万元用于个人还款及消费。虽于2021年12月归还,但非法占有目的明确。石晓波律师深挖资金流水,仔细审查每一笔资金的流向,确定了诈骗金额为23.56万元。
石晓波律师所在的云南众济(大理)律师事务所团队分工专业。资深律师精准研判案件核心争议点,制定整体解决方案;骨干律师精通各类复杂案件的攻防技巧,将策略转化为具体执行方案;青年律师及助理熟练运用法律科技工具,开展类案大数据分析、新兴法律问题研究、法律文书高效制备,全程跟进案件进度。在团队的协同作战下,石晓波律师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为案件的胜诉奠定了坚实基础。
最终,法院认定黄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4万元,责令退赔被害人235,600元。这一结果不仅彰显了法律的公正,也体现了石晓波律师及其团队在处理此类复杂案件时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在交通工伤等领域,石晓波律师同样秉持“用尽一切合法手段,把当事人能拿到的赔偿数额最大化”的执业理念,为当事人提供精准、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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