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纠纷或者其他涉及公司的纠纷案件中,仲裁机构或者法院作出裁决后,会将裁决书送达给公司。可有时候会遇到公司不接收裁决书的情况,这可让不少人犯了难。公司不接收裁决书,是不是意味着裁决书就不生效,后续该怎么办呢?接下来咱们就好好探讨一下这个问题。
一、了解送达方式及意义
裁决书的送达是有多种方式的,目的就是确保公司能收到裁决书。直接送达是最常见的,也就是工作人员直接把裁决书交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负责收件的人。留置送达也比较常用,如果公司拒绝接收,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裁决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还有邮寄送达、公告送达等方式。比如小A和公司有劳动纠纷,仲裁委作出裁决后,工作人员到公司送达裁决书,公司拒绝接收,这时候就可以考虑留置送达。
二、采取留置送达措施
当公司不接收裁决书时,留置送达是一个有效的办法。工作人员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操作,邀请相关人员见证。比如邀请社区工作人员或者公司所在单位的工会代表等。他们见证后,在送达回证上签字,裁决书就算送达成功了。不过要注意,留置送达的地点必须是公司的住所或者办公场所。就像前面提到的小A的案例,如果符合留置送达条件,仲裁委工作人员邀请社区工作人员见证后,把裁决书留在公司,就完成了送达。
三、选择邮寄送达途径
如果不方便留置送达,邮寄送达也是不错的选择。可以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等方式将裁决书寄给公司。在填写邮寄单时,要准确填写公司的地址、收件人等信息。并且要保留好邮寄凭证,上面会有收件时间等信息。如果公司签收了邮件,就视为送达。要是公司无人签收被退回,也不影响送达的效力,以邮件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比如小B与公司的纠纷,仲裁委通过EMS邮寄裁决书,公司无人签收被退回,那么以退回日期作为送达日期。
四、考虑公告送达情况
在其他送达方式都无法实现时,可以采用公告送达。公告送达一般是在报纸等媒体上刊登公告,说明裁决书的内容和送达事项。公告期一般为一定的天数,公告期满后,就视为送达。不过公告送达的成本相对较高,时间也比较长。比如公司下落不明,其他方式都无法送达,就只能采用公告送达。
裁决书送达后,后续还可能会有一系列问题。比如公司对裁决结果不服,可能会提起诉讼;或者公司在裁决生效后不履行义务,该怎么强制执行等。这些问题处理起来比较复杂,一不小心就可能陷入困境。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具备专业的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为你理清后续流程,提供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让你在维权路上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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