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上,郭晨阳律师正神情专注地向主审法官陈述着辩护意见,面前摊开的卷宗里,密密麻麻记录着王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的关键证据。这起案件中,王某涉及交易公民个人信息数量达四千余万条,违法所得一千八百万元以上,情况十分严峻。
郭晨阳律师2021年开始执业,现任职于上海博和汉商(杭州)律师事务所,是律所管委会主任、股权高级合伙人。他拥有刑诉法专业硕士学位,师从刑事诉讼法学泰斗王敏远教授,自执业以来深耕刑事辩护领域,专精专办刑事案件超400件。
在王某案的公安侦查阶段,郭晨阳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会见王某,并积极与公安经办人员沟通。了解到案件属于刑法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情形后,他多次前往临安区看守所会见王某,详细了解案情,还通过多种途径与主办警官沟通请教。虽申请取保候审未通过,但他并未放弃,持续深入研究案件。
到了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郭晨阳律师查阅案卷,发现公安机关认定的公民个人信息数量及认定方式存在问题。在审判阶段,他提出了三点关键辩护意见。首先,关于单纯手机号能否认定为公民个人信息,在卷证据缺乏涉案信息的书证材料,无法确定电子数据记载内容,若仅记载电话号码且无有效姓名,不应认定为“公民个人信息”。其次,公安机关未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对电子设备导出数据进行司法鉴定,抽样认定全案信息条数及有效性不合理。最后,被告人王某具有积极退赃情节,案发后认罪悔罪,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挽回损失。最终,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九个月,并处罚金1840万,郭晨阳律师成功为其降低了量刑幅度。
而在姜某某涉嫌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一案中,郭晨阳律师接受其子女委托后,立刻前往嵊州市看守所会见姜某某。通过会见,他挖掘出对姜某某有利的量刑情节,如坦白情节、无犯罪前科、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配合警方工作等。同时,他向侦查机关了解案件情况,提出罪轻意见,指出姜某某在团伙中系从犯,只参与一次盗掘且未盗得文物,社会危害性相对有限。之后,他撰写相关法律文书交予公安机关,多次与主办警官沟通协调,最终成功为姜某某争取到取保候审,为后续从宽处理奠定了基础。
郭晨阳律师始终秉持着“以专业立身、以责任笃行”的执业理念,深刻理解当事人及家属的困境与期盼。他凭借深厚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在这两起案件中精准运用法律工具,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展现了一名优秀刑辩律师的专业素养和社会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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