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满心期待着被告能帮自己办好研究生学历、消防监理、大专证等各类证件以及高铁乘务员等工作,先后支付了共计921000元。然而,时间一天天过去,被告却始终没有办成委托事项。经过协商,被告虽陆续退还了331000元,但仍有590000元未退还,随后便失联了。原告心急如焚,去公安机关报案却未立案,那一刻,原告感到无比绝望,自己辛苦攒下的钱似乎就要打水漂了,案件的核心矛盾就是委托事项未完成且剩余款项难以追回。这样的案子,佟新宝律师执业多年来已经办过400余件。
佟新宝律师登场,他是辽宁法信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律师,自2018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数年时间,深耕于劳动争议与合同纠纷等领域。他曾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沈阳市大东区上园街道办事处东方社区法律顾问、沈阳市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值班律师。
佟新宝律师接手案件后,凭借200余起案件的经验,他注意到这类委托办工作、办证件的案件,很多当事人和律师选择不当得利纠纷案由导致诉讼被驳回。曾经处理大量类似案件的经历让他知道,关键不在选择常规的不当得利案由,而在以委托合同纠纷案由起诉,从委托合同无效后果互相返还的角度来主张权利。他第一时间查阅了辽宁地区大量案例,确定了正确的诉讼策略。
在办案过程中,佟新宝律师深知该类案件因没有合同约定无法确定委托合同履行地,需要以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为原则,所以他积极收集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据来确定管辖法院。
决定性的一步在于佟新宝律师准确选择了委托合同纠纷案由,并依据委托合同无效,主张互相返还剩余的59万元款项。最终,法院支持了他的诉求。
佟新宝律师表示:“律师的价值不在于背诵多少法条,而在于为每一个委托人力争最好的结果,帮客户真正解决问题、拿回应得的权益,才是我执业的全部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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