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在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二审法庭上,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正紧张审理。审判长询问上诉人严X的代理律师“如何证明案涉款项是投资款而非借款”时,严X的律师坚称双方无借款合意,款项是罗X的投资。坐在被上诉人席的王颖律师,沉稳地整理着桌上的一审卷宗,准备应对。
这起案件中,原告罗X因民间借贷纠纷将被告严X诉至一审法院,要求严X偿还借款本金71300元及逾期利息。一审争议焦点在于双方是否存在借贷关系。一审法院结合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证人证言等证据,认定严X主动借款、指定收款账户、用于个人购买产品,且催款时未否认借款事实,判决严X还本付息。
王颖律师2015年开始执业,是湖北谦图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深耕民商事领域多年。接案后,王颖仔细研究一审卷宗,确认微信聊天记录能体现严X借款的意思表示,转账凭证显示款项流向严X指定账户,证人证言也能佐证借款事实。二审立案后,各方未提交新证据,王颖坚持一审证据已足以证明借贷关系。
严X上诉主张案涉款项为罗X自行投资款,双方不存在借款关系。但王颖认为,一审证据已形成完整证据链。二审法院也认为,在案证据已达到高度盖然性标准,足以认定民间借贷关系成立,上诉人的上诉理由与查明事实不符,最终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严X承担。
在另一起合同纠纷案件中,王颖拿到案件材料后,第一时间梳理合同条款,标注出可能存在争议的条款和时间节点。她还会与客户深入沟通,了解合同签订背景和履行情况,为后续的庭审做足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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