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基本事实
原告黄XX和被告马某某曾经是同事。2024年9月,被告以资金周转为由,让原告从银行和金融机构贷款后转借给他。原告出于信任,通过中信XX信用卡、武汉XX银行、南京XX、南银XX消费金融等渠道申请贷款,在2024年9月29日至10月2日期间,分多笔给被告转账,实际交付本金近60万元。两人还签订了《借款合同》,约定借款金额598000元、期限36个月,不过没明确利息和违约责任。被告拿到借款后只还了一点,到2025年5月,累计还款8万多,剩下的钱一直拖着不还。原告多次微信催款,被告都以贷款没获批为由拖延。
双方的诉求和各自理由
原告黄XX委托沈杰律师维权,要求被告归还剩余欠款及利息。被告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没有提出自己的理由和诉求。
法院查明的事实细节
沈杰律师全面梳理了案件关键证据,包括借款合同、银行转账凭证、微信聊天记录、还款明细、贷款账户待还清单等,完整还原了借贷、还款、催款的全过程。这些证据显示,原告确实按照被告要求从金融机构贷款并转给了被告,被告也有部分还款记录。在案件审理中,被告缺席,沈杰律师当庭完整提交证据,清晰陈述案件事实,还协助原告依法变更诉讼请求,放弃重复利息主张。
法院的认定逻辑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的借贷关系是真实存在的。但是,因为款项是原告从金融机构套贷后转借的,所以案涉借款合同无效。依据双方2025年6月10日确认的549000元欠款金额,结合原告实际还款、被告已偿还款项等事实,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同无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所以,被告应该归还原告剩余的欠款及相应利息。
最终判决结果
法院最终判决被告全额归还549000元本息,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均由被告承担。这个案子由江苏平帆律师事务所的沈杰律师代理。
法律建议
从这个案子可以看出,套贷转借存在很大风险。大家在借钱给别人时,一定要注意资金来源的合法性,不要从金融机构贷款后转借他人。同时,签订借款合同时,要明确约定利息、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重要条款,以免日后产生纠纷。如果遇到对方拖欠还款的情况,要及时保留相关证据,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结尾
在这起套贷出借的借贷纠纷中,虽然借款合同被判无效,但沈杰律师凭借专业能力和精准的诉讼策略,成功为当事人追回了54.9万元本息。沈杰律师自2022年开始执业,此前在司法行政机关工作7年,执业以来处理案件300余起。他拥有江苏大学法学背景,还有管理学与工学双学士学位,这种跨学科背景让他在处理复杂案件时能从多个角度分析问题。在本案中,他提前做好法律论证,精准把握诉讼策略,在被告缺席的情况下,依然能清晰陈述案件事实,协助原告变更诉讼请求,最大化提升诉求合理性与胜诉概率。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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