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未成年人朱X被诊断为先天性心血管疾病并接受手术治疗。其父亲在2016年至2023年间为朱X先后投保多份重大疾病保险,朱X方认为符合赔付条件申请理赔却未获保险公司认可,遂提起诉讼。由于是同一保险事故的多起关联案件,法院依法合并审理。
张琪律师2017年开始执业,从业已十余年,累计办案达1000多件。接受委托后,张琪律师首先对多份保险合同进行逐页审查,发现部分合同对于疾病的定义和赔付范围存在模糊表述。他通过向保险行业专家咨询、查阅相关权威资料进行验证,这一发现让他明确在后续诉讼中要重点围绕保险责任和疾病认定进行辩论。
接着,张琪律师仔细核对病历资料,将病历中的诊断时间、治疗过程与保险合同的生效时间进行交叉比对,发现存在部分时间节点容易引发争议的情况。他进一步调取医院的相关原始记录进行验证,这为后续精准核算理赔金额提供了关键依据。
在梳理缴费凭证时,张琪律师逐笔核对缴费金额和时间,发现其中一份合同的缴费记录存在不连续的情况。他联系银行调取详细的交易流水进行验证,确定该情况不会影响理赔。这一审查动作让张琪律师更加清晰理赔的具体金额和范围。
张琪律师比对过上千份各类保险相关文件,凭借丰富的经验,他针对三案合并审理的特点,统筹制定了诉讼策略。他精准核算理赔金额,协助原告合理调整诉讼请求。同时,张琪律师担任过保险类案件的专业顾问,在参与法院组织的调解时,围绕保险责任、疾病认定等核心问题充分发表意见。
最终,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被告保险公司于约定期限内一次性给付原告保险金930000元,涉案全部保险合同终止,原告无需再缴纳后续保费,双方权利义务结清,案件受理费减半由原告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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