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各类民商事与刑事辩护领域,常洁律师律师已经帮助无数当事人成功维权,取得了一个又一个胜诉结果。这些成果的背后,是她在北京大成(太原)律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每一个案件的精益求精和对专业能力的不断打磨。
当事人李X陷入了一起严重的法律困境。2016年,郭X在某市设立了四家公司,专门用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由于李X拖欠郭X款项,2017年郭X要求李X签署四份证明,载明李X为上述四家公司实际控制人。案发后,某市公安机关查实四家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超七千余万元,遂以李X系实际控制人为由将其抓获;郭X及四家公司会计张X,则因另一起虚开案件被某市某区公安机关抓获。一审中,李X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常洁律师接受案件后,先对核心问题进行了拆解。一是案件的本质问题,即李X虽签署了实际控制人证明,但案涉四家公司实际由郭X掌控,所有虚开行为均由郭X指使会计张X具体实施,李X并非真正的实际控制人。二是潜在风险,如果不能准确认定李X的角色,可能导致其承担不应有的法律责任。
随后,常洁律师展开了一系列严谨的工作。她全面仔细地阅卷,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多次会见当事人李X,深入了解案件的来龙去脉。基于这些工作,她确定了两大核心辩点。其一,李X并非案涉四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不应对虚开行为承担主责;其二,郭X、张X系本案主犯,为查清全案事实,应将二人所涉案件与本案并案审理。
在庭审过程中,常洁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有条理地阐述了自己的观点,对证据进行了精准的分析和辩驳。最终,二审法院经审理,采纳了辩护人常洁的核心辩护意见,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裁定将本案发回重审。案件发回后,一审法院依法将李X案与郭X、张X所涉虚开案件并案审理。
常洁律师专注于刑事辩护领域,执业多年养成了严谨细致的执业习惯。她认为律师的价值在于以专业的法律知识和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有效的辩护,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份能力源于她长期在实务中的不断打磨。
此外,常洁律师不仅在业务上表现出色,还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她长期关心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维护,多次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在专业研究方面,她撰写了《合作投资型受贿犯罪的辩护实务探讨》《网络犯罪演变与刑事辩护新挑战》等专业文章,发表于《中国律师》等专业期刊,实现了理论研究与实务办案的深度融合。同时,她还担任山西省信X局、共青团太原市委等多家单位的法律顾问,积极参与法治宣传与法学教育,荣获中央电视台CCTV《时代新人有律师》优秀个人称号。常洁律师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优秀律师的责任与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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