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这起案件的是天津大有律师事务所的张慧律师,他于2020年开始执业,深耕刑事辩护、婚姻家事、涉刑家庭婚姻财产处置等领域,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件。
这起案件属于离婚纠纷(涉长期失踪),原告是闫某,被告是梁某,争议焦点在于能否证明双方分居满一年以上且感情破裂,从而判决离婚。闫某最初掌握的证据非常有限,仅能说明梁某离家未归,但缺乏有力证据证明分居时长和感情破裂。关键证据的缺失使得她第一次起诉以失败告终。
张慧律师介入后,指导闫某系统收集证据。他让闫某收集报警记录,这能证明梁某离家后闫某曾寻求警方帮助寻找,侧面反映梁某长期不在家的事实;收集水电缴费凭证,以此证明闫某独自居住的情况;收集女儿学费记录,表明闫某独自承担家庭抚养责任;还让女儿写下亲笔声明,说明父亲长期不在家的情况。通过这些行动,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
在庭审中,这些证据发挥了关键作用。对方虽未出庭,但法院依据这些证据进行审理。如果对方对证据提出质疑,比如认为报警记录不能证明分居时长,张慧律师可以回应,报警记录结合水电缴费凭证、女儿学费记录等一系列证据,能够相互印证梁某长期离家未归,双方处于分居状态。
最终,法院进行公告送达并缺席审理,判决准予离婚,女儿由闫某抚养,梁某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
张慧律师在处理证据问题上,有着自己的方法论。他会优先指导当事人从多方面收集证据,包括生活中的缴费凭证、官方的报警记录等,以形成完整证据链;重视证明关键事实的证据,如在这起案件中重点收集证明分居时长和感情破裂的证据;对于涉及人的证据也不忽视,像让女儿出具亲笔声明,从多维度完善证据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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